{{ $t('FEZ002') }}中華台北特奧會 秘書處|
109 年特殊奧林匹克 B 級、C 級教練年度研習
實 施 辦 法
一、依 據:國民體育法暨本會特奧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第十二條:「教練證有效期間為 4 年;經參加本會辦理之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 48 小時,並每年至少6小時。」,特舉辦特殊奧林匹克 B 級、C 級運動教練年度研習。
二、目 的:為提昇特奧運動人口及持續推展特奧運動項目,因應國內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教練在教學及訓練的實際需要,透過增能研習,提昇教練素質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、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。
六、研習日期、地點與人數:每場研習以 50 人為上限,依報名先後順序,取至額滿為止。
(一)109 年 8 月 20 日(四)至 8 月 21 日(五):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
(二)109 年 8 月 25 日(二)至 8 月 26 日(三):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
七、報到時間:請參加講習會人員於當日上午 8:45 逕至研習地點報到。
八、參加對象:
(一)參加本會 108 年 B 級、C 級教練年度研習者
(二)於 108 年取得本會各項運動 B 級、C 級教練證者。
九、課程內容:詳見課程表。
十、辦理方式:
(一)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本活動實施相關防疫措施如下:
1. 參加人員請自備口罩,現場不提供口罩,入場前須進行雙手消毒及量測體溫。
2. 如發現高燒(額溫37.5度,耳溫38度)情狀者,本會將要求配戴口罩並逕行就醫,
且終止參加活動。
詳請參閱附件;研習報名系統連結: https://reurl.cc/Yllkb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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