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中華台北特奧會|
一、 宗 旨: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(中華台北特奧會)為提供國內
智障人士奧運模式之訓練與比賽機會,特訂定本規程。
二、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三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
四、 協辦單位: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
五、 活動日期:110 年 12 月 4-5 日(星期六-日)。
六、 活動地點: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(臺中市東區台中路
283 號)
七、 競賽項目:
(一) 男、女融合團體賽(每隊 2 位運動員及 2 位夥伴)。
(二) 男、女團體賽。
八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15 日(星期一)止;以郵戳為憑,
逾期
將不受理。
九、報名時間:上午 9 時至下午 9 時止。
十、參賽資格:
(一) 領有新制 ICF 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或具有各級機關鑑定
安置輔導委員會證明,均可透過所屬機關、學校、單位或各
辦事處報名參加。
(二) 患有法定傳染病或精神障礙者不得報名參加。
(三) 屬於以下 3 種情形,不接受報名。
1. 使用舊式身心障礙手冊。
2. 新式身心障礙證明,有效日期已過期。
3. 新式身心障礙證明的背面障礙類別或 ICD 診斷,非屬於
智能障礙
註:智能障礙類別與ICD診斷分別屬於以下(1)或(2)則可報名。
(1) 障礙類別屬於第一類且 ICF 代碼是【b117】
(2) 身心障礙證明 ICD 診斷為【317 318.0 318.1 318.2 319 758.0
758.9】或【F70 F71 F72 F73 F78 F79 Q90 Q90.9】或換證【06】
【16】 其中一代碼均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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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1-11-05
{{ $t('FEZ014') }}2021-12-06|
{{ $t('FEZ004') }}2021-11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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